肝病病友懷孕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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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病病友懷孕需謹慎!

案例:安徽籍的周女士於前年結婚,今年,他們夫妻倆想生個寶寶。由於結婚時沒有進行過婚檢,於是周女士夫婦決定在懷孕前來到醫院進行檢查,檢查發現周女士患有乙肝。

案例分析:乙肝患者如果妊娠後機體會發生一系列的生理變化,而某些生理變化可加重肝病的負擔,使原有肝損害進一步加重。如:

(1)妊娠期新陳代謝旺盛,營養物質消耗多;

(2)胎兒的代謝和解毒作用要依靠母體肝臟來完成;

(3)孕期內分泌變化所產生的大量性激素,如雌激素需在肝內代謝和滅活;

(4)分娩時的疲勞、出血、手術和麻醉等均會加重肝臟的負擔。#p#副標題#e#

妊娠併發症使乙肝病情複雜化,增加診斷和治療的難度。如伴發妊高徵時,孕婦HBV的病情通常較重,極易大面積肝壞死。妊娠期間肝臟負擔加重,使孕婦容易感染病毒性肝炎,或促使原來存在的肝病惡化。孕婦患肝炎時病情較非孕婦時爲重,妊娠期限越晚越易發展爲重症肝炎,且孕婦患肝炎後特別容易轉變爲慢性肝炎。肝炎孕婦病死率較非孕時高,尤其重症肝炎對母嬰威脅甚大,極少數病情嚴重者甚至出現肝功能衰竭和孕婦死亡。

醫生提醒:乙肝病毒感染者能否懷孕,主要是由肝臟本身能否承受整個孕期和分娩過程的負擔所決定的。當前有兩種傾向值得關注,一部分人想等到把乙肝病毒的傳染性降低到零或很低水平以後再懷孕,這不太現實;另一部分人則是不考慮身體承受能力,抱着試一試的心態而懷孕,這很危險。屬於以下6種情況之一的,一定要在正規醫療機構的專科醫生指導下懷孕,以保證母嬰平安,並最大限度地阻斷乙肝病毒向下一代傳播。

1、現症的急性乙肝,伴有明顯的肝功能異常,在沒有使病情穩定以前,最好暫緩懷孕;

2、乙肝病毒感染時間較長且肝臟損害嚴重,肝臟活組織病理檢查證實爲肝硬化,伴有明顯的血小板減少,脾臟功能亢進,凝血功能障礙的;

3、慢性乙肝患者肝功能異常較爲明顯,且肝功能波動較大,常伴有蛋白比例倒置或低蛋白血癥;

4、慢性乙肝患者伴有嚴重的肝外系統表現,如腎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等;

5、曾有過懷孕史,但因肝臟不能承受而終止妊娠者;

6、乙肝病毒感染者伴有婦產科疾患不宜懷孕者,如有重複剖宮產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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