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紅博愛翁濤狀告郭美美誹謗 法院收到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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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紅博愛翁濤狀告郭美美誹謗 法院收到訴狀

昨日,與郭美美在微博上多次“掐架”的中紅博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翁濤將刑事自訴狀遞交到深圳羅湖法院,請求法院以誹謗罪追究郭美美的刑事責任。記者聯繫了羅湖法院,法院證實昨日已收到了起訴狀。至於該院是否受理此案,目前還無確切消息。

翁濤,男,現年45歲,中紅博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香港居民。記者瞭解到,郭美美與翁濤積怨多時,雙方在微博上“掐架”多個回合。郭美美於2011年6月份以“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的名義在微博炫富而出名,在網絡上掀起軒然大波。11月3日晚間她與中紅博愛CEO翁濤的一場微博大戰,讓郭美美事件重新進入公眾的視野。郭美美指責翁濤為爭奪中紅博愛股權,而誣陷該公司董事王軍包養郭美美為二奶,造成輿論失勢退出股權。郭美美還爆出翁濤曾坐牢、包養二奶等。

事情由一篇《南海紅會醫院把活嬰當死嬰丟廁所》報道引起,郭美美評論稱“這個社會很多人變態了”,被中紅博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首席執行官(CEO)翁濤回覆稱“又見郭美美”,由此觸怒了郭美美,引發一場持續6個小時的相互揭醜口水戰。

翁濤隨後用了4個小時一一回應郭美美的質疑,他承認自己在2005年6月至2006年6月在上海第一看守所坐過360天牢獄,不過否認爭奪王軍在中紅博愛的股權,他説:“我用得着去搶王軍的股權嗎?股權是可以搶的嗎?託你的福,現在中紅博愛股權還有價值嗎?是誰造成了今天這個局面。”翁濤一再聲稱自己有證據證明“郭美美是王軍的女朋友”,並立下賭約,如果能證明則要求郭美美退出微博,放棄娛樂圈。

翁濤在刑事自訴狀中表示,郭美美將他描述成一個生活作風不正、假公濟私、吸毒、詐騙的無惡不作之徒,其行為嚴重侵害了他的人格、名譽權,嚴重降低了他的社會評價,給他造成非常嚴重的傷害,給他的家庭和事業帶來了極其嚴重的影響。為此,翁濤向羅湖法院起訴,請求法院以誹謗罪追究郭美美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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