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騙入傳銷團伙 爲自救劫持人質被認定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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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地點:河南省新鄉市

男子被騙入傳銷團伙 爲自救劫持人質被認定無罪

案發緣由:公園內一名男子突然衝上前劫持一名小男孩,大喊救命

河北省滄州市青年馬某被騙入傳銷團伙後的經歷可謂曲折,他從被毆打、囚禁,到最後爲了逃離傳銷組織而持刀劫持人質,被公安機關以涉嫌綁架犯罪刑事拘留,最終,河南省新鄉市紅旗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爲,馬某不構成犯罪,決定不予批准逮捕。

今天,《法制日報》記者從紅旗區檢察院獲悉,馬某被無罪釋放後,涉嫌非法拘禁罪的傳銷團伙頭目陸某、唐某已於7月31日被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公園內持刀劫持數名人質

3月18日下午5時左右,新鄉市牧野公園內,休閒的羣衆或是樹林間散步或是坐在長椅上閉目養神,一派恬靜祥和氣氛。不遠處的草坪上,四五名男男女女在做着遊戲。突然,其中一名男子衝到從草坪路過的3歲左右的小男孩面前,一把將其拽到懷裏,用水果刀橫在了小男孩的胸前大喊:“救命啊!趕快報警,我被傳銷控制了……”

持刀男子就是馬某,此時,他已經被傳銷團伙囚禁了兩天。因爲不願加入該傳銷團伙,兩天內,他遭遇了打耳光、拽頭髮、拿菸灰缸砸頭、罰跪等非人折磨。當天下午,傳銷團伙帶他出來“散散心”,趁着對方人少,馬某才孤注一擲持刀劫持了小男孩,期望着小男孩的家人能夠報警,自己獲得解救。

小男孩的家人本能地衝上前去想把孩子奪回來,馬某則大喊着連連後退。幾乎是在同時,草坪上的數名男子也趕了過來,將馬某一頓痛毆,小男孩與家人趁機離開。廝打中,馬某用手中的水果刀將對方兩名男子捅傷。

落入傳銷組織被限制自由

被打倒在地的馬某奮力衝出人羣,繼續向前飛奔,又先後持刀劫持3名羣衆,均高喊“求求你們趕快報警,我被傳銷控制了……”  接到數位羣衆報警後,新鄉市公安局洪門分局民警趕到現場,馬某趴在地上大喊:“趕快把我帶走!”

經查,馬某,河北滄州人,22歲。3月初,他學汽修時的同學柯某在微信上聯繫說,新鄉市某物流公司正在招人,月工資大約6000元,自己已經入職了,建議他也來應聘。正在爲工作發愁的馬某一看工資也不低,便從老家坐火車趕到了新鄉。

3月16日上午,馬某到達新鄉。柯某在電話裏告訴馬某,自己正在忙,等下午下班以後就接他。果然,到了當天傍晚,柯某帶着一名男子找到馬某住的賓館,然後帶着他吃飯、逛商場,一直到晚上,纔將其帶到他們在某小區租住的住處。

這是一套三室兩廳的房子,屋裏打了地鋪,十餘名男女都住在這裏。馬某一進到屋裏,心裏就起疑了。

這是一個以湖北籍陸某、唐某爲首的一個傳銷窩點。他們以物流公司高薪招人爲誘餌,騙取求職者信任,等被騙者到了以後,便控制其人身自由,強制要求其加入傳銷團伙。馬某進屋後,一名男子以用手機玩一會兒遊戲爲由要走了他的手機,另一名團伙成員就上來說,以前說的物流公司大風颳跑了,沒了,你以後就跟着我們幹吧,前途光明遠大……

當晚,傳銷團伙成員輪番上陣,想要說服馬某,但馬某拒不同意。在接下來的兩天內,該團伙成員採取恐嚇、毆打等方式對其打耳光、拽頭髮、拿菸灰缸砸頭、罰跪等。他們打累了,還撥通馬某家人的電話,讓其給家裏報平安,之後還撥通其女友電話,逼迫其與女友斷絕關係。

持刀劫持人質涉嫌綁架罪

馬某因持刀劫持人質被警方帶走的當天,警方決定對其被非法拘禁一案進行調查。隨後,傳銷窩點被查。

3月23日,傳銷團伙頭目陸某、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馬某則被警方以涉嫌綁架犯罪向紅旗區檢察院申請批捕。

紅旗區檢察院審查後認爲,馬某被傳銷團伙非法拘禁期間遭遇了恐嚇、毆打,其生命安全已經受到嚴重威脅,其劫持人質的目的只是爲了呼救,而且沒有給被劫持者帶來任何傷害,不符合綁架罪的法定情形。同時,馬某客觀上實施的劫持人質行爲,是在其自身安全受到重大威脅時,爲了求救不得已而採取的緊急避險行爲,且未明顯超過必要限度,被劫持人質瞭解到馬某的遭遇後也出具了諒解書,未造成嚴重的社會後果。

3月30日,紅旗區檢察院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書,馬某被無罪釋放。

發稿前,馬某在電話中告訴《法制日報》記者:“想想都後怕,真沒想到傳銷團伙會那麼瘋狂!我慶幸遇到了好檢察官,幫自己洗脫了罪名。”

馬某還告訴記者,他回家後整整休養了一個月,才從陰影中慢慢走出來。目前,他在一家修車廠上班,生活已經回到了正常軌道。他希望更多的人能從自己身上接受教訓,不能輕易相信高收入,更不能貪戀高額回報。(本報記者 趙紅旗 本報通訊員 張亞林)

原標題:男子爲自救劫持人質被認定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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