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北方煤礦再發生爆炸 77人6死5傷

本文已影響2.47W人 

俄北方煤礦再發生爆炸 77人6死5傷

俄緊急情況部此前稱,有5名救援人員和1名傷者死亡。俄新社的消息人士稱,有6人死亡,他們是5名救援人員和1名礦工,另有5人受傷。

新聞處稱,“據確切數據,有6人死亡。他們中的5人是俄羅斯緊急情況部伯朝拉軍事化礦井救援隊的救援人員,還有1人是礦工”。

俄緊急情況部另外補充稱,還有5人受傷。該部明確稱,“他們已經上到地面,‘北方’礦井的醫務人員正在對他們進行體檢”。所有其他救援人員已成功回到地面。

由於“北方”礦井的人員傷亡事故,科米共和國已經宣佈進行3天的哀悼,相關法令已於週日由該共和國代理總統謝爾蓋·加普里科夫簽署。

延伸閱讀:哪些煤礦存在安全隱患?

1.超能力、超強度或者超定員組織生產的。

2.瓦斯超限作業的。

3.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依照規定實施防突出措施的。

4.高瓦斯礦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和監控系統,或者瓦斯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

5.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的。

6.有嚴重水患,未採取有效措施的。

7.超層越界開採的。

8.有衝擊地壓危險,未採取有效措施的。

9.自然發火嚴重,未採取有效措施的。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工藝的。

11年產6萬噸以上的煤礦沒有雙迴路供電系統的。

12.新建煤礦邊建設邊生產,煤礦改擴建期間,在改擴建的區域生產,或者在其他區域的生產超出安全設計規定的範圍和規模的。

13.煤礦實行整體承包生產經營後,未重新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從事生產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轉包的,以及煤礦將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維修作業進行勞務承包的。

14.煤礦改制期間,未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管理機構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後,未重新取得或者變更採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