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後騎電瓶車被判刑 酒後駕駛有何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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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喝酒不能開車要找代駕,現在酒後駕駛會被判刑,不管你是騎自行車還是電動車,那麼都跟汽車一樣都是屬於酒後駕駛。近日,江東區人民檢察院對一起醉酒駕駛超標電動車的案子提起公訴。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毛某拘役二個月,緩刑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男子酒後騎電瓶車被判刑 酒後駕駛有何危害

雖然毛某當時駕駛的是電瓶車,但根據《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規定:電動自行車是以蓄電池作爲輔助能源,具有兩個車輪,能實現人力騎行、電動或電助動功能 的特種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應不大於40kg,最高車速應不大於20km/h,且必須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經車輛司法鑑定所鑑定,毛某駕駛的這輛電動車整車質量達到99.5kg,且無人力騎行裝置,已經超出了電動自行車的標準,該車符合兩輪摩托車標準,屬於機動車。

延伸閱讀:酒後駕駛的危害

1.觸覺能力降低。飲酒後駕車,由於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2.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飲酒後,對光、聲刺激反應時間延長,本能反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如眼、手、腳之間的配合功能發生障礙,因此,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

3.視覺障礙。飲酒後可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領會交通信號、標誌和標線。同時飲酒後視野大大減小,視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標,對處於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

4.心理變態。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地估計自己,對周圍人的勸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幹出一些力不從心的事。

5.疲勞。飲酒後易睏倦,表現爲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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