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津貼用綠豆衝抵 高溫來襲你該享受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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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全國開始進入2015年的“三伏天”。這頭一天,高溫就給北京來了個“下馬威”。氣象部門介紹,昨天北京市有95個氣象站的最高氣溫突破了40℃;其中,中心城區大觀園最高氣溫高達42.8℃。

7月3日,國家安監總局、國家衛計委、人社部、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關於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強調要“加大防暑降溫經費投入”、“依照有關規定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用綠豆衝抵 高溫來襲你該享受的權利

記者梳理髮現,目前,全國至少已有27個省份明確了2015年高溫津貼標準,部分地區的高溫津貼已經進入發放期。記者梳理髮現,高溫津貼天津日補標準最高,每天補助24元;發放時間最長的是海南省,爲4月至10月,有7個月。但,也有部分企業以綠豆湯等物品替代高溫津貼。全總新聞發言人、宣教部部長王曉峯表示,工會歷來主張不得以發放錢物來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衝抵高溫津貼。

金額

據記者統計,全國至少已有27個省份制定了高溫津貼標準,未制定的分別爲,河北、黑龍江、西藏、青海等四個省份。

具體的發放標準和發放時長,各省的標準不一。在這27個省份中,有13個省份發放標準爲按月發放,另有14個省份按天發放。

按月發放的地區中,如發放高溫津貼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貼金額最高的爲山西和江西,爲240元每月,浙江省爲225元;最低的爲山東省,爲120元每人每月。

按天發放的地區中,標準最高的爲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爲貴州,8元每人每天,與天津相差2倍。

高溫津貼發放標準高的多數爲東部地區。與此相反,西部地區的一些省份發放高溫津貼較低。

時長

海南發放時間達7個月

記者統計發現,在明確發放時間的22個省份中,發放高溫津貼時間最長的是海南省,爲4月至10月,有7個月。

由於我國南北方氣溫差異較大,各地發放高溫津貼的時間長短不一,正和我國各地氣溫差異有關。其中,多數省份發放時長爲4個月,多爲北方地區,達到11個省份。如北京每年發放的時間是6、7、8月,這3個月也正是北京比較熱的時期。

其中,海南發放時間最長,時長爲4-10月,達到7個月時間,緊隨其後的爲重慶市,時長爲5-10月,爲6個月;發放時長最少爲3個月,有四個省份。

另外,記者注意到,安徽、新疆和四川等地發放高溫津貼則沒有天數的限制,規定以當地氣象臺公佈的氣溫爲準,當地氣溫露天在35℃、室內不能降低至33℃以下時,就可發高溫津貼。

回溯

湖南津貼標準已十年未漲

據瞭解,高溫津貼標準應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在目前已制定標準的27個省份中,多數省份的標準多年未調整,有的地區甚至還在用10年前的標準。

其中,山東的高溫津貼仍爲2006年標準,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爲目前補貼標準最低的省份。

另外,補貼較低的廣東省和湖南省均爲每人每月150元的高溫津貼標準,分別爲2007年和2005年制定的標準,至今沒有提高。

目前,最近調整標準的地區僅有北京、天津、浙江、寧夏4地,於2014年起對高溫津貼標準進行了調整。

調整情況分別爲,北京室外和室內高溫作業的補貼最低標準上漲到每人每月180元和120元;天津由每人每天21元提高到24元;浙江高溫津貼標準調整爲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

寧夏自治區規定,高溫、露天作業人員和其他作業人員分別提高到每天12元和8元,同時也將發放時間調整至6月至9月。

追問

發綠豆湯能替代高溫津貼嗎?

日前,網友在微博發帖表示,自己是油田的一線工人,根本不知道高溫津貼是什麼,從未領取過,凸顯出高溫津貼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部分企業單位並未執行這些政策。

另外,還有一些企業用飲料、綠豆湯、糖茶之類的物品代替高溫津貼。通知指出,高溫津貼屬於勞動者工資的組成部分,應計入企業工資總額。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也不得充抵高溫津貼。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支付勞動者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撥打舉報電話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舉報。

針對這一問題,全總新聞發言人、宣教部部長王曉峯在7月2日全國總工會新聞中心新聞通氣會上表示,目前各級工會已經加強監督檢查,落實勞動待遇;各級工會要積極做好高溫天氣職工防暑降溫工作,加強監督檢查,落實勞動待遇。工會歷來主張不得以發放錢物來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衝抵高溫津貼。

日最高氣溫35℃以上天氣爲高溫天氣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勞動者因高溫作業中暑的,可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且單位不得用防暑降溫飲料充抵高溫津貼。

高溫來襲你該享受的權利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天氣,調整作息時間:

①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②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③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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