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委迴應限定患者死亡率:引導性指標不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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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公開徵求意見的二、三級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標準,因限定了死亡率而引發爭議:這樣做是否會導致大醫院拒收重症患者,讓生命垂危的病人只能“回家等死”?衛生計生委醫政醫管局副局長趙明剛29日就此進行一一回應。

衛計委迴應限定患者死亡率:引導性指標不強制

據新華社

死亡率指標如何出爐?

一家省級醫院手術科室的臨牀醫生說:“越是大醫院越是好醫院,收治的高危病人就越多,死亡風險就越高。死亡率新規一刀切的做法,符合醫學規律嗎?”

趙明剛說,住院患者和住院手術患者死亡率指標的獲得,是委託相關學會協會,對幾百家二、三級綜合醫院開展的基線調查,測算出的中位數指標。“我們是通過限定死亡率指標來告訴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在執業中要加強管理,重視人員培訓,確保醫療質量和安全。”

“死亡率是個引導性指標,不是強制性指標。這個指標是爲了讓醫院去參考、比照,而不是說哪個醫院或醫生在某個特定的時間點不達標就要受處罰。”趙明剛說,如果醫院死亡率超標,就要去分析原因。有時,遇到地震等自然災害、突發恐怖事件等狀況,死亡率肯定會升高。

他說,二、三級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標準正在公開徵求意見。我們會認真傾聽,並在修訂時吸取合理化建議。

醫院推諉患者如何處理?

來自安徽安慶的患者李某今年79歲,是一位肺癌晚期患者,正在住院治療。其家人聽說死亡率指標後表示:“醫生說我家老爺子撐不過三個月,醫院也是本着人道主義給他治療。醫院要是爲了死亡率達標讓我們出院,我們只能‘回家等死’了……”

趙明剛說,限定死亡率不會讓醫院拈“輕”怕“重”,推諉、拒收重症患者,讓生命垂危的病人“回家等死”。

他說,政府和社會各界會對醫院進行有效監管。衛生計生部門對醫院要進行客觀、科學、規範地管理。對醫院的評價,既要看工作量,又要看收治的病種。希望大醫院迴歸功能定位,更多地收治疑難重症患者,把恢復期、康復期的患者下轉到基層醫療機構,目的是在我國形成分級醫療的格局,減輕羣衆費用負擔。

他說,如果有個別醫療機構違反規定,推諉患者,我們一定會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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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死亡率指標是通行做法”

設置死亡率指標在我國並非首次。趙明剛說,我國1989年出臺的《醫院分級管理辦法》配套文件《醫院評審標準》中,就對死亡率有了規定,供各醫療機構參照和比對。

趙明剛說,美國、加拿大和英國的衛生行政部門,都有相應指標供醫生和醫療機構在執業過程中對照檢查自己,而且這個指標是個大樣本的統計、過程的統計,並非某個時間點或某些特殊情況下的統計。美國在醫院排名時也考覈住院患者死亡率、手術患者死亡率等醫療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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