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鉈”投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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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網4月16日消息:據《東方早報》報道,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華、北大先後發生了兩起學生鉈鹽中毒案件。除涉嫌人爲作案外,鉈鹽未按劇毒品管理是重要原因。其中,清華女生朱令,終身致殘,而此案至今未破。

北京大學“鉈”投毒案

1997年5月,北京大學發生全國第二起“鉈”投毒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曉龍很快被公安局扣押。

此案受害人江林、陸晨光,系北京大學化學系94級的男生,犯罪嫌疑人王曉龍與江林同班不同寢室;與陸晨光同寢室不同班。王曉龍曾交待,過去江林與他關係好,後來卻不理他了,所以投毒。爲實驗投毒量,他把陸晨光當作實驗對象,也投了毒。

王交待了投毒的一些情況後,醫院對兩名受害人及時用瞭解藥,方轉危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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