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歲少女成賣淫團伙大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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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衡陽市蒸湘區批捕了一個涉嫌組織賣淫團伙。團伙中的9名男女是清一色的“90後”。她們中年紀最小的剛滿15歲。

十五歲少女成賣淫團伙大姐大

“一見鍾情”,男友勸她當三陪

“與很多被暴力手段脅迫被迫賣淫的少女不同,這起案件中的多名女孩子是自願的。團伙中的男人們是她們的男友兼‘經理’,負責聯繫客人、依附於她們生活。” 辦案人員介紹,團伙中威望最高的是一名剛滿15歲、名叫阿嫣的小女孩,由於她掌管着整個團伙的客源和資金,其他比她大四五歲的成員都不得不稱她一聲“姐姐”。

阿嫣,15歲,初二輟學,衡陽人。涉嫌組織賣淫罪,被捕前,她的前一份職業是衡陽一家酒樓的服務員。

在阿嫣的自述中,2011年8月,她在溜冰場認識了現男友小禮。“我們一見鍾情,當天晚上就住在了一起。”阿嫣說,那時兩人都沒有穩定的收入,小禮社會上的朋友建議阿嫣去做三陪。

“我當時不太想做,但男朋友勸我去。他說打拼幾年,爲了未來攢點錢也沒什麼不好,我就同意了。”阿嫣說,小禮還找來社會上的女性朋友做阿嫣的“啓蒙老師”,教她如何取悅客人。之後,由這些人聯繫好客人,定好地方,阿嫣上門交易。

陸續做了幾單生意後,阿嫣決定不做了。“那時我雖然賺了一萬多元錢,但每做一次‘業務’(賣淫)就要付一半錢給介紹人,不值得。我就想自己組織一批人,自己幹。”

跨省接客,坐了一夜火車

通過網上交友、娛樂場所尋覓,阿嫣陸續找到了四五名無所事事的年輕女孩。

“她們每天遊手好閒,大都手頭很緊,沒錢用。我請她們吃喝,收買人心,又以我自己爲例,勸她們來我這裏做事,她們最後都同意了。”阿嫣說,自己還給她們做了培訓。譬如,與客人聊天時,必須假稱自己是衛校的學生,顯得單純乾淨;離開前儘量要到客人聯繫方式,方便長期聯繫……女孩們與嫖客肉體交易所得的資金,阿嫣要收一半。截至案發時,阿嫣通過介紹提成和自己接客,一共賺了4萬餘元。

據瞭解,這些女孩的主要活動範圍在衡陽市區各大酒店。但有時爲了能掙到錢,她們會忽視一些潛在的意外風險。

今年8月1日,阿嫣接到一個陌生男子的電話。“他說是浙江人,要我幫他找個處女,包來回車費,給3萬元服務費。”次日下午,阿嫣帶上一名15歲的女孩,兩人坐了一整夜火車,從衡陽趕赴浙江諸暨。幸運的是,男子雖然無恥,但不是騙子,最終如約支付了3萬元。

但幸運並不常在,有團伙女成員在供述時表示:“總會遇到一些難纏的客人,有時還會捱打。”

他們爲何走上這條路

案發後,辦案人員試圖找到部分未成年女孩的監護人,但女孩們一致拒絕提供聯繫方式,極力避免讓家人知道自己目前的處境。

“我父母都在廣東,我跟他們說我在酒店打工。求你們不要通知他們,不然我以後都沒臉做人了。”一名17歲的女孩在看守所內哭紅了眼,她說,她的夢想是賺夠開服裝店的錢,和現在的男友(團伙成員之一)結婚生子。

不遠處的另一間審訊室內,一名18歲男孩滿不在乎地問辦案人員:“我什麼時候能出去?”

值得重視的是:7名參與賣淫的女孩,年齡段在15—20歲間,初中輟學後即開始混跡社會。“大多出身農民工家庭,與家人之間缺乏溝通。”辦案人員介紹,這些失足女孩的父母大多在外地打工,對她們起監管作用的是上了年紀的祖父、祖母。但事實上,家庭對這些未成年人的監管基本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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