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長刺死韓警案 程大偉30年有期罰2000萬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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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爾4月19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北京時間上午9點,韓國當地時間10點,仁川地方法院將對中國漁船“魯文漁”號船長程大偉刺死韓國海警一案進行一審判決。去年12月12號,韓國警方在黃海海域執法時,與“魯文漁號”發生衝突,一名海警受傷,一名海警身亡。

中船長刺死韓警案 程大偉30年有期罰2000萬韓元

韓國仁川地方法院在413號廳對中國漁船“魯文漁”號船長程大偉涉嫌刺死韓國海警一案進行宣判。程大偉被判處30年有期徒刑,罰款2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1.2萬)。

2011年12月12日早晨7點左右,在仁川市小青島西南87公裏海域扣押非法捕撈的中國漁船時,41歲的韓國仁川海洋警署海警警長李清浩(音)以及33歲的巡警李樂勳(音)被中國漁船船長程某分別刺傷腰部和腹部,李清浩不治身亡,李樂勳身受重傷。

隨後,韓國警方對9名中國漁民發出逮捕令,罪名是“妨害特殊公務執行罪”,船長程大偉還多了一項“殺人罪”。韓國仁川地方檢察廳本月3號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判處中國“魯文漁”號船長程某死刑。對於剩下的8名中國船員,韓國檢方向法院建議的量刑標準是2-3年,並處以2千萬韓元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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