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檢該不該強制查艾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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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檢該不該強制查艾滋?

全國各地的婚檢率大幅下滑,由新婚姻登記條例實施前的99%下降到了5%左右。而這5%的婚檢率,就意味着婚檢作爲預防出生缺陷兒的第一道防線,幾乎已蕩然無存,乙肝、梅毒和艾滋等都將可能直接遺傳給下一代。

取消強制婚檢,把婚檢的權利交給當事人,這是我國法律尊重和保護公民基本人權的具體體現,但不再強制並不等同於婚檢不重要。其實,婚檢的強制、自願、免費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欲婚男女應該在結婚前,本着對對方負責的態度進行檢查。通過檢查和健康諮詢,能對對方身體狀況有所瞭解,同時對新生兒的出生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各級政府爲了讓新婚夫婦重視婚檢,派專人在結婚登記處免費發放新婚保健讀物,同時在醫院開展免費婚前保健諮詢指導工作,但從實際情況來看,這只是政府的一廂情願,很多新婚夫婦要麼怕檢出疾病影響結婚,要麼認爲能過性生活就可以結婚,對待婚檢的態度十分冷淡。

有些地方通過政府埋單提供公共服務的方式,通過免費產檢,進一步提高了產檢的質量,這對於提高出生人口素質,預防先天性和傳染性疾病具有重大意義。但是,免費婚檢的推廣並不是治本之策,它所起的作用是西施長雀斑——美中不足的。依照目前德狀況,各個省政府應該變自願婚檢爲強制婚檢,這在法律上是完全可以實行的。

筆者認爲,雖然《婚姻登記條例》將“婚前檢查”的規定取消了,但是,根據1995年6月1日實施的《母嬰保健法》的規定:準備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接受婚前醫學檢查和婚前健康教育,憑婚前醫學檢查證明或者醫學鑑定證明,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婚姻法》規定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應當禁止結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下法服從上法的原則,《母嬰保健法》作爲法律,其法律效力優於《婚姻登記條例》。在《母嬰保健法》沒有修改、沒有廢除的情況下,推行“婚前檢查”仍然具有法律依據。黑龍江省已經率先實施了婚前強制婚檢,其它省份還在等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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