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團伙別墅改造黑醫院 摘51枚腎非法牟利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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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團伙別墅改造黑醫院 摘51枚腎非法牟利千萬

16名犯罪嫌疑人摘取51枚腎臟器官,出賣後獲利1000多萬元。近日,因涉嫌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器官販子、手術醫生等互相勾結的16人被海淀區檢察院起訴。

辦案人員介紹,本案系我國目前最大的一起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案件

租別墅“改建”醫院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團伙中的犯罪嫌疑人鄭偉,曾做過居間介紹,對於將“供體”介紹給“受者”,自己從中獲利的方式較爲熟悉。

鄭偉交代,他於2010年春節通過朋友與安徽省蕭縣某醫院醫生周鵬相識,又通過周鵬認識了外科手術醫生趙健、楊國忠,麻醉醫生趙輝等人。

鄭偉以北京知名醫院的名義給團伙中的幾名醫生髮了假聘書,帶領團伙,在北京頤和山莊一棟醫療條件欠缺的別墅中進行摘腎手術。“環境髒亂,設備簡單,必要的麻醉、搶救藥物,都是後來纔買的。”團伙成員交代。

2010年12月,海淀分局刑偵支隊在偵查中發現了鄭偉犯罪團伙長期在海淀區倒賣人體器官(腎臟)獲利,先後將團伙成員控制。

根據警方調查和檢方審查,在2010年3月至12月間,鄭偉等人組成16人團伙,在江蘇省徐州市某縣醫院和北京的臨時處所,共手術摘取了51枚活體腎臟,出售給需要換腎手術的尿毒症患者,涉案贓款超過1000萬元。

賣腎者只得兩萬五

據檢方介紹,腎臟器官供體張某,高中輟學後,他離家外出打工卻依舊經常向家人要錢,後來家人就不再給張某日常花銷。

張某說,他通過網絡搜索賣腎信息,並在網上和鄭偉團伙成員聯繫,以2.5萬元出賣自己的一枚腎臟。他回憶,他從外地來京的當天,被一個男子接到海淀區肖家河一個出租房內,後被帶到醫院進行腎臟配型檢查,並與一名急需換腎手術的尿毒症患者配型成功。

但張某2.5萬元賣掉的一枚腎臟,到了患者王某手中,價錢翻了8倍。中間利潤被鄭偉團伙獲取。

腎源受者王某是尿毒症患者,據他介紹,他在京治療期間,在醫院裏認識了鄭偉,二人經商談,王某以22萬元的價格購買一枚腎臟。

據鄭偉交代,與他聯繫賣腎、手術的“供體”均爲自願,每人可領取2萬元至2.5萬元不等的報酬。

“供體”不知器官去向

據“供體”張某介紹,他被帶到出租房後,暫時生活在那裏,與他一起生活的還有很多供體,被鄭偉“供養”,“都在等着配型。”

據介紹,部分供體手術後,從麻醉中醒來,自己的一枚腎臟已經被取出,“不知去了哪裏。”

辦案方介紹,在審查過程中,很多“供體”文化水平不高,出於經濟上的需求而賣腎,大多都不認爲自己是“受害者”,而感覺是公平交易。

另據瞭解,鄭某從“供體”處取得的腎臟,用於與供體配型成功的買家進行移植手術,多由本市正規醫院完成。

【名詞解釋】 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 指在徵得被害人同意或者承諾,組織出賣人體器官以獲得非法利益。

組織賣腎流程

在網上發佈買腎信息,通過QQ羣等聊天工具和供體談價

談好價錢後,接應供體安頓在暫住地“供養”,後帶到醫院進行腎臟配型檢查,同時,聯繫受者(買家)談價

聯繫團伙中的外地正規醫護人員,準備手術

將供體帶到租用的手術室或位於別墅改建的摘腎基地進行手術摘腎,新鮮腎臟被送往醫院用於病人移植

團伙領取賣腎的錢款,完成交易#p#副標題#e#

探訪

鄰居從未懷疑“黑醫院”

案件材料顯示,鄭偉的摘腎基地,一層是醫生宿舍和藥房,二層是配藥室、病房和護士宿舍,三層是手術室和觀察室,四層則是餐廳生活區。

案發後,警方將別墅查封進行調查。昨日下午,記者在別墅區發現,此處已恢復正常,四層樓的窗戶都被換上了嶄新的隔離欄,院落的門口也貼上了鮮紅的“福”字,據鄰居介紹,這棟別墅已經重新租給他人居住。

一位住在該樓前排的女住戶稱,涉案的別墅周圍外觀上與周圍無異,別墅區的鄰居之間很少往來,因此雖然看到有人進出,但也沒有注意到異常人羣,也沒有聞到有藥品的味道,直至案發後警方到現場從別墅中拘走了嫌疑人,他們才知道。

該小區物業辦公室工作人員稱,案發前沒有發現異常,不清楚此事。

回放

醫生別墅內一天摘6腎

手術當天早上外地醫生來京,晚上離京

案發前,沒有穩定工作的被告人鄭偉,最初曾經靠在網上居間介紹人體器官買賣爲生,但是由於介紹成功後需要受、供雙方自行協調手術等後期事宜,成功率較低,且每次介紹成功最多隻能獲利1萬元,後開始通過朋友等籌劃建立一條龍的買賣鏈條。

縣醫院手術室用於摘腎

一開始,鄭偉於2010年春節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安徽省蕭縣某醫院的醫生周鵬,口供顯示他當時承諾周鵬每促成一次換腎手術就可以獲利三四萬元,同時每做一個摘腎手術就爲周鵬另外報銷2.5萬人工費用等。於是周鵬很快就出面承租了江蘇省徐州市銅山縣某醫院的手術室,同時找來了外科手術醫生趙健、當地某醫院業務副院長楊國忠、麻醉醫生趙輝等。

根據相關材料,醫生趙健等人當時曾起過疑心,認爲自己只是小地方的醫院大夫,而自稱是北京某大醫院文職人員的鄭偉不可能來找自己做手術,但是考慮到每次做手術都有幾千元的報酬,趙健等還是在該鄉鎮醫院的手術室內頻繁進行摘腎手術。

交通事故後轉戰北京

據指控,從2010年3月至2010年6月間,在鄭偉的組織下週鵬、趙健等人在銅山縣某醫院,共實施手術摘取了二十餘個活體腎臟運往北京出售給需要換腎手術的尿毒症患者。爲了方便運輸腎臟,鄭偉還專門以每個690元的價格從醫療器械銷售機構購買了6個運輸腎臟的箱子。

2010年6月間,鄭偉運腎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上的三個腎臟無法使用而且車輛損失嚴重,鄭偉開始籌劃直接在北京建立一個摘腎基地進行摘腎手術,以方便將摘取的腎臟及時送到相關醫院供受體做換腎手術。

投50萬建摘腎基地

2010年9月,海淀區頤和山莊小區的一幢四層樓別墅成爲該團伙耗資50萬在北京成立的摘腎基地。

該別墅是鄭偉通過房屋中介以每月7000元的價格租下,此外又通過徐州當地團伙中的醫生運來了所有摘腎手術所需的醫療器械,還請來了專門負責護理的“護士長”樊海雁等。

每次做手術之前鄭偉都會通知周鵬聯繫醫生早上來京,由鄭偉的女友王英去車站或飛機場接醫生直接趕到頤和山莊,一天摘除三到六枚腎臟不等,晚上手術完成之後再由王英開車送醫生回車站、飛機場離京。

專家說法

規範捐腎需多種手段

昨天,解放軍309醫院泌尿一科李州利副主任表示,目前腎移植手術有包括活體、屍體、腦死亡三種供體來源。

李州利介紹,活體來源主要是患者直系親屬之間進行捐贈,比如父母、夫妻、兄弟姐妹等,在直系親屬自願供腎的前提下,當地公安機關要出具親屬關係證明,並公證。進行手術的醫院在得到這些材料後,進一步對供體進行各項配型、查傳染病等移植前期準備。

李州利說,在進行手術前,供體和受體雙方任何一方提出異議,都必須立即停止手術移植程序。

但因爲患者急需移植,供體短缺的矛盾突出,不法分子充當了患者和供體之間的中介。李州利說,只靠法律尚不能完全禁止人體器官買賣,禁止人體器官買賣需要依賴法律、倫理以及行政調控等多方面的手段。

本版採寫/本報記者 安穎 張媛 甘浩 通訊員 金軼 李剛 白磊 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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