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表示一旦發現製售假藥行爲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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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12月10日電(記者胡浩)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0下發《關於嚴厲查處藥品生產經營企業製售假藥違法犯罪行爲的通知》,要求加強對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檢查,一旦發現製售假藥行爲,將予以公開曝光並依法追究責任。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表示一旦發現製售假藥行爲嚴懲

通知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已經查證屬實藥品生產企業生產銷售假藥的,依照《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一律撤銷藥品批准證明文件。其中,有使用非法化工原料生產、違法委託生產、已停產企業參與生產假藥情形的,一律按照情節嚴重依法撤銷藥品批准證明文件,並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對已查證屬實藥品經營企業出租轉讓證照票據經營假藥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續不全仍然購銷假藥等情形的,一律按照情節嚴重依法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對生產銷售假藥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一律公開予以曝光。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通知說,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結合製售假藥違法犯罪活動的特點,對行政區域內藥品生產企業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原料藥使用情況、委託生產加工情況、出租廠房設備生產情況等;對經營企業重點檢查購銷渠道情況、證照票據管理情況等。凡是發現有違法違規行爲的,依照《藥品管理法》嚴厲查處,並予以曝光,情節嚴重的,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藥品經營許可證》。

9日,國家食藥監局曝光了一批在公安部統一部署指揮開展的打擊製售假藥犯罪集羣戰役中,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覈查涉嫌製售假藥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名單,並要求依法立案查處。

關於嚴厲查處藥品生產經營企業製售假藥違法犯罪行爲的通知

國食藥監電[2011]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在近期公安部統一指揮開展的打擊製售假藥犯罪集羣戰役中,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積極配合,並覈查發現個別藥品生產企業和少數藥品經營企業涉嫌製售假藥。爲嚴厲查處藥品生產經營企業製售假藥違法犯罪行爲,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已經查證屬實藥品生產企業生產銷售假藥的,依照《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一律撤銷藥品批准證明文件。其中,有使用非法化工原料生產、違法委託生產、已停產企業參與生產假藥情形的,一律按照情節嚴重依法撤銷藥品批准證明文件,並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

對已查證屬實藥品經營企業出租轉讓證照票據經營假藥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續不全仍然購銷假藥等情形的,一律按照情節嚴重依法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

對生產銷售假藥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一律公開予以曝光;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結合製售假藥違法犯罪活動的特點,對行政區域內藥品生產企業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原料藥使用情況、委託生產加工情況、出租廠房設備生產情況等;對經營企業重點檢查購銷渠道情況、證照票據管理情況等。凡是發現有違法違規行爲的,依照《藥品管理法》嚴厲查處,並予以曝光,情節嚴重的,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藥品經營許可證》。對製售假藥的,按照本通知要求依法嚴厲查處。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高度重視,對違法違規行爲決不姑息。對姑息遷就、查處不力的,應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和責任人的責任。各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將查處工作情況和結果及時報告國家局。國家局將對重點案件督查督辦。(來源:國家食藥監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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