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新規:商販向學生出售劣質食品可罰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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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工商局、市教委聯合召開“學校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動”動員大會,即日起至明年2月10日,兩部門將對全市所有大、中、小學和幼兒園內的食品流通經營活動,以及校園周邊50米範圍內的食品流通經營活動進行整治。市工商局副局長李林表示,凡是向學生出售價值1萬元以內的不合格食品,最高可罰款5萬元。

食品新規:商販向學生出售劣質食品可罰5萬

李林稱,這次百日整治行動主要包括清查無證無照經營,清查質量不合格食品,檢查從業人員的健康證明等10項任務。他解釋說,凡是向學生出售價值1萬元以內的食品,哪怕只值一毛錢,最高都可罰款5萬元,情節嚴重者將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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