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幼兒校車內悶死 老師校方竟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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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剛有一例幼兒被悶死在校車內,昨日又報道了一起兩名幼兒遺忘校車被悶死的事故。幼兒校車內悶死,這種事情明明可以避免,但每年仍然有多起這樣的事故,真是讓人心痛。

兩幼兒校車內悶死 老師校方竟不知

日前,網傳廊坊大城縣旺村鎮子牙河北村一幼兒園發生一起“2名幼兒遺忘校車內被悶死”事件。對此,大城縣公安局迴應,公安機關已對相關責任人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刑事拘留。

據河北省廊坊市大城縣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13日,旺村鎮一村幼兒園發生兩名幼兒在接送車內死亡事件,公安機關已對相關責任人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刑事拘留。

據瞭解,被刑事拘留的相關責任人是當日駕駛接送車的司機李某某、隨車監管員李某某及幼兒園負責人劉某某。目前,公安機關正抓緊調查取證,依法辦案,涉事幼兒園已被查封。事件發生後,大城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召開由公安、教育及相關鄉鎮參加的事件處理緊急工作會議,成立事件處理工作小組,連夜開展事件處置和家屬安撫善後工作,同時要求相關單位從這一事件中汲取深刻教訓,在全縣範圍內開展幼兒園隱患排查,並全面加強安全培訓教育,堅決杜絕類似事件再發生。

目前,相關事宜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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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下午,容城縣委宣傳部一名王姓副部長向重案組37號否認了“雷擊”說法。他說,經過公安機關初步查明,因天氣炎熱,男童在校車內高溫下身亡。

據容城縣委宣傳部通報,經初步瞭解,“小天使”幼兒園7月11日下午5時放學後,打開校車發現一名該幼兒園學生在車內人事不醒。校方立即將該幼兒送往醫院搶救,醫院在對這名幼兒進行體徵檢測後,確認其已經死亡。

通報顯示,目前,涉案幼兒園已被查封,涉事人員已被警方控制,公安機關展開對該事件涉案人員的調查取證工作,案件還在審理當中。

幼兒校車內悶死僅反思不夠

幼兒園安全工作責任重於泰山,我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明確指出:幼兒園必須把保護幼兒的生命和促進幼兒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對此,筆者的看法是:安全工作就像許多“0”前的一個“1”,沒有安全保障,談不上任何工作成績。

面對並不是第一次發生的“幼兒校車內悶死”悲劇,我們發現,儘管安全管理被衆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三令五申,可是,在有的地方,偏偏在落實上脫了節、走了調。悲劇和教訓是何等深刻,用血寫的教訓來形容,也不爲過。

安全事故無小事,不過,蜻蜓點水式的排查,麻痹了人們的思想,在隱患中助長了新的隱患。作爲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似乎已經習慣了在事故後吸取教訓,而忽視了在管理中摸索積累經驗,似乎忘記了事先預防總會比事後頓足捶胸強。在公衆“怎麼又有孩子悶死在車裏了”的追問面前,在孩子生命帶來的教訓面前,如此昂貴的“學費”誰也交不起!

美國學者杜威認爲,最賢明的父母對兒童的希望也是社會對兒童的希望,社會只有致力於構成他的所有成員的圓滿成長,才能儘自身的職責,保證社會的完滿發展。家長最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保障兒童的安全一直以來都是幼兒健康教育的重要內容,也是幼兒理想生活的基本前提。

如果教育部門和學校疏於防範、教師疏於護導,發生安全事故也就成了“偶然中的必然”了。校車悶死幼兒事件也提醒我們,這種一旦出了事故才進行運動式檢查的安全治理方式應該改變了。安全是幼兒園永恆的主題,絕不能因爲出事故了,纔想到關注幼兒的生命安全。我們對孩子的首要願望是平安,這是教育部門的重要責任,否則,就是推諉和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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