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出生一小時窒息死亡家屬狀告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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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母親王女士稱,去年12月28日,她到豐臺區一家醫院待產。嬰兒出生後重度窒息,經搶救無效當天死亡。屍檢中心解剖認爲:“新生兒雙肺內大量羊水吸入,導致新生兒窒息,呼吸障礙死亡”,從而得出結論:“因宮內窘迫、新生兒窒息死亡。”她認爲,醫院在助產過程中存在疏於看護和操作不當等重大過錯,直接導致了新生兒死亡和她身體受損,故起訴要求醫院賠償醫療費、喪葬費等共計3.5萬餘元。

嬰兒出生一小時窒息死亡家屬狀告醫院

法庭上,醫院辯稱,新生兒父親家族中有因胎兒先心病引產病歷。王女士入院後,醫院對其進行常規產科檢查,並根據其自身情況進行胎心監護。胎兒出生後重度窒息,醫院復甦搶救及時得當,但因患兒病情危重而死亡。醫院實施的診療行爲符合醫學常規,履行了應盡的告知義務,新生兒死亡與醫院對其實施的診療行爲無關。醫生當庭申請對此次醫療爭議進行司法鑑定。

此案正在審理中。 (記者裴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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