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菸”只說不練的禁令不如廢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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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並不奇怪,不只是“禁菸令”,在很多地方,各種各樣的規定幾乎是應有盡有,比如某位官員借子女升學辦升學宴,被記者曝光後,當地馬上出臺“規定”,禁止領導幹部大操大辦紅白喜事,甚至連要辦多少桌都規定得一清二楚,但隨後卻並未見有一人“違規”一人受罰。

“禁菸”只說不練的禁令不如廢紙

禁令成一紙空文,其實問題並不在于禁令本身規定是否完善,而是“禁令”的出臺本身就是流於形式之作,說穿了,有些部門出臺的禁令或是規定,本身就是應景,是爲了給上級和公衆一個交代,或是表現一下政績形象,其出發點就不是爲了達到規定或禁止的目的。從報道中我們也看到,經兩次修訂後的武漢市“禁菸令”明確指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公共場所禁止吸菸,影劇院、歌舞廳、網吧、醫院、商場、書店等公共場所都被納入禁菸範圍。“禁菸令”無疑是明確和細緻的,如果嚴格執行並加以處罰措施配套,要達到禁菸的目的也不是不可能,但從報道中引用市民的話:“該規定具體實施時難以落實到位。很多單位都沒有出臺相應的禁菸規章,有的領導帶頭在公共場所吸菸。”這就是爲什麼“禁菸令”成爲一紙空文的關鍵——市政府只出臺了“禁菸令”,卻沒有相應的制度來監督保證,領導還帶頭無視禁令。另據報道說,作爲行政主管部門的衛生部門也因執法人員和執法力度不足,5年來未開出一張罰單。從這句話中我們就不難看到,“禁菸令”出臺5年,實際上從領導到羣衆都沒有把“禁菸令”當回事,所謂的“禁菸令”也僅是流於形式的一場秀而已。

地方政府部門出臺規定也好“禁令”也罷,都是一件非常嚴肅和慎重的行政舉措,但凡有禁令出臺,就應該確保有令即行,有禁則止,否則,不僅有損政府部門的權威,也使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和形象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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