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發布首個食物中毒預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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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是食品安全法頒佈以來發布的首個食品安全預警公告。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通報的信息,2010年1月至5月,全國共發生108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2452人,死亡56人。針對事故發生的原因,公告特別進行了提醒。
 
  ——集中供餐單位要重點防範細菌性食物中毒和菜豆中毒。
  
  今年以來,發生在集中供餐單位的羣體性食物中毒事故68起,中毒1646人,死亡18人。其中學校食堂是事故報告最多的場所,其次是餐飲單位。
  
  集中供餐單位發生食物中毒主要分爲細菌性食物中毒和菜豆(又名刀豆、四季豆、面豆)加工不當引起中毒兩種情況。爲此,公告特別提醒,供餐單位要搞好加工場所衛生,生熟分開,減少食品污染環節;對於容易被致病菌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如肉、蛋和水產品等要徹底加熱後食用;菜豆烹製時應將全部原料燒熟煮透,確保足夠的加熱時間。

  ——家庭聚餐要防範誤食被農藥、鼠藥污染的食品和有毒植物。

  
  今年發生在家庭的食物中毒事故有30起,死亡27人,死亡人數最多。主要原因是農村羣衆家宴誤食被農藥和鼠藥污染的食品以及誤食有毒植物。因此,公告特別提醒家庭聚餐要注意食品加工過程的衛生,蔬菜水果要充分浸泡清洗,不要採摘食用野蘑菇等不明植物,防止發生食物中毒。如果不慎誤食了農藥污染蔬菜水果或有毒蘑菇和野菜,要及時送醫院就診。
  
——熟食滷菜製售者應嚴格管理亞硝酸鹽。
  
  今年各地報告因加工醬肉、滷菜過量使用或者誤用過量亞硝酸鹽引發的食物中毒事故有10起,中毒169人,死亡7人。公告特別提醒,熟食滷菜製售單位應嚴格規範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和管理,設置專門場所保管亞硝酸鹽,並嚴格標記和使用管理,防止誤食誤用。
  
  夏秋季節是食物中毒高發期,衛生部要求,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要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各項規定,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證食品安全;消費者也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如發現違法生產經營行爲或者發生健康損害要及時向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食品安全法中明確我國要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風險評估以及風險警示等制度。法律規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對經綜合分析表明可能具有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食品,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並予以公佈。

衛生部發布首個食物中毒預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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