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各階段的用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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胚胎着牀前期(受精後2周之內),孕媽媽對周圍環境因素有一定的防禦能力,此時的細胞爲多向性,能夠分化成各種組織,用藥相對安全。器官形成期(受孕後13~56天)爲各器官發育階段,對各種致琦因素都非常效感,孕媽媽此時用藥必須特別慎重。器官形成後期爲胎兒期(受孕3個月),此時各器官均已形成,藥物的致琦作用減弱,但胎兒的神經系統、生殖系統、牙齒仍然在繼續成熟,一些藥物能夠產生副作用。

孕婦各階段的用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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